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
作者: 点击数:784 时间:2022-04-11

发展规划处是负责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理论指导、制定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负责学校重点项目建设的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有:

一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,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。

二、负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、方针政策、发展动态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理论指导。

三、负责编制和修订学校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;指导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建设发展规划的调研、论证和编制工作;指导二级学院调研、论证、编制本单位的建设发展规划。

四、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建设评估工作;负责组织对学校各类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的规划、筹备、申报、迎评等工作。

六、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重点研究项目的调研、论证工作。

七、负责组织开展“高职双高工程”建设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上报,对报告实施情况和撰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。

十、负责教育部、教育厅各类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数据填报(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建设数据平台等)与信息维护工作及河南省教育信息统计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络、协调工作。

十二、加强部门网站建设,不断更新网页内容,提高网站质量。

十三、完成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。